關于公開征求《支持金寨靈芝全產業鏈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意見的公告
- 征集公告
- 起草說明
- 征集渠道
- 網絡渠道意見及采納情況
- 其他渠道公眾意見及采納情況
- 征集小結(結果反饋)
現將《支持金寨靈芝全產業鏈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予以公示,面向公眾征求修改意見。請將修改意見于2025年4月20日前反饋至縣中藥產業中心,反饋渠道如下:
一、征集時間:
征集時間為 2025年3月21日至2025年4月20日
二、征集方式:
(一)登錄金寨縣政府網站“面向社會和公眾”意見征集平臺(http://m.668pr.com/hdjl/yjzjk/index.html)留言。
(二)電子信件。發送至縣中藥產業中心郵箱(1521307543@qq.com)。
(三)書面信件。郵寄地址:金寨縣新城區金葉路563號金寨縣中藥(西山藥庫)產業發展中心(郵編:237300),來信請注明“《支持金寨靈芝全產業鏈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征求意見”字樣。
(四)聯系電話:0564-7167005,聯系人:李潔。
金寨縣中藥(西山藥庫)產業發展中心
2025年3月21日
支持金寨靈芝全產業鏈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
為推動金寨靈芝全產業鏈高質量發展,特制定有關政策如下。
一、支持菌種培育提質
序號 |
支持事項 |
具體內容 |
支持政策 |
1 |
開展種質資源 保護 |
開展種質資源調查、野生環境靈芝種植試驗;建設金寨縣食藥用菌種質庫。 |
每年安排資金10萬元。 |
2 |
提升菌種生產 能力 |
支持證照齊全的菌種生產主體生產銷售液體菌種、袋料菌棒。 |
菌種生產主體年縣內銷售20萬棒以上的,每棒給予0.5元獎補,每個主體獎補不超過50萬元。 |
3 |
靈芝養菌中心 建設 |
支持主體新建或提升靈芝養菌中心,養菌面積達2000平方米以上。 |
按固定資產實際投資額補助20%,每個主體最高補助不超過100萬元。 |
4 |
支持航空航天育種培育 |
對搭載衛星升空并順利返航的金寨靈芝優質菌種,且成功培育出新品種或改良品種。 |
每個品種獎勵10萬元。 |
5 |
新品種選育 |
支持經營主體選育新品種,以第一單位選育靈芝新品種,獲得省級品種審(認)定證書。 |
每個新品種獎勵10萬元。 |
支持新品種試驗示范基地建設。 |
每個基地每畝獎勵2萬元,最高不超過10萬元。 |
二、支持綠色基地增量
序號 |
支持事項 |
具體內容 |
支持政策 |
6 |
規模化基地建設 |
支持經營主體在縣內建設10畝以上規模化、規范化、良種化種植基地。 |
每畝獎補3000元,每個 主體最高獎補30萬元。 |
縣內主體使用金寨靈芝良種和技術,在縣外(大別山區)規模種植50畝以上,且產品被縣內企業回購。 |
每畝補助1000元,每個 主體最高獎補3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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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縣內林下種植靈芝5畝以上。 |
每畝獎補1000元,每個 主體最高獎補3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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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基地質量管控 |
支持使用廢舊菌袋(棒)無害化處理和再利用技術。 |
“一事一議”研究。 |
新建GAP(中藥材生產質量管理規范)基地。 |
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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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立體種植設施建設(縣內) |
支持縣內新建棚(室)內鋼架、控溫、控濕、通風、收粉等立體種植相關設施設備。 |
按固定資產實際投資額一次性補助20%,每個主體最高補助50萬元。 |
9 |
靈芝特色農業保險(縣內) |
支持主體參與靈芝特色農業保險。 |
按特色農業保險政策執行。 |
三、支持龍頭企業壯強
序號 |
支持事項 |
具體內容 |
支持政策 |
10 |
龍頭企業 培育 |
新培育年產值1億元以上的企業。 |
給予一次性獎勵30萬元。 |
新培育的規上企業。 |
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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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企業開展“三品一標”認證。 |
按現有政策兌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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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科技型 企業培育 |
新認定和重新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的企業。 |
分別給予一次性20萬元、10萬元的獎勵。 |
新認定的科技型中小企業。 |
給予一次性0.3萬元獎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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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新認定國家重點(工程)實驗室、國家級質檢中心。 |
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15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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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新認定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符合省、市共建條件的企業實驗室。 |
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6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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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新認定省級工程技術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業研發中心。 |
分別給予一次性15萬元獎勵,每個主體最高獎勵3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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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產品研發加工 |
研發藥食兩用等精深加工新產品,并投入生產的主體。 |
給予一次性2萬元的獎勵。 |
藥食兩用等新產品市場年銷售額達200萬元以上的主體。 |
驗收通過后按產品年銷售額的2%給予企業一次性補助,最高不超過1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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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招商引資 |
新供地的工業投資項目,在約定建設期內竣工,投資總額超過5億元(含)的。 |
按照縣招商政策兌現。 |
14 |
引進人才 |
靈芝企業自本文件施行后首次引進專業化人才。 |
按《金寨縣招才引智政策十五條》(金人才組〔2025〕1號)兌現扶持政策。 |
四、支持市場誠信經營
序號 |
支持事項 |
具體內容 |
支持政策 |
15 |
地理標志 申報及 規范使用 |
支持申報“金寨靈芝”“金寨靈芝孢子粉”等國家地理標志保護產品。“金寨靈芝”國家地理標志證明商標的類別拓展,涵蓋食品、藥品、保健品等。 |
安排資金20萬元。 |
16 |
標準制訂 |
支持靈芝企業(第一起草單位)當年參與起草制訂市級以上地方標準。 |
獲市級、省級、行業、國家級標準化技術委員會認定的,一項分別獎勵3萬元、5萬元、10萬元、50萬元。 |
支持出臺金寨靈芝、金寨靈芝孢子粉產品等級指導標準。 |
“一事一議”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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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縣產品質量檢驗檢測中心。 |
“一事一議”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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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產品研發 |
新獲得原研國藥準字批文,并在縣內投入生產的企業。 |
給予一次性獎勵100萬元。 |
新獲得仿制藥批文,并通過一致性評價,在縣內投入生產的企業。 |
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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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獲得仿制藥批文,并在縣內投入生產的企業。 |
給予一次性獎勵3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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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獲得保健食品批文(國食健注批文),并在縣內投入生產的企業。 |
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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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獲得化妝品批文(國妝特字批文),并在縣內投入生產的企業。 |
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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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產品溯源 體系建設 |
支持企業自主建立質量追溯管理體系。 |
建成并有效使用的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 |
19 |
行業協會 |
加強對會員企業的教育和管理,鼓勵協會成員之間誠信經營、團結協作、互利共贏。 |
每年安排資金20萬元。 |
五、支持品牌營銷創建
序號 |
支持事項 |
具體內容 |
支持政策 |
20 |
公用品牌 規劃 |
制定“金寨靈芝”公用品牌全方位宣傳方案,開展中國品牌價值評價工作。 |
安排資金30萬元。 |
序號 |
支持事項 |
具體內容 |
支持政策 |
21 |
公用品牌 宣傳 |
挖掘保護“金寨靈芝”文化遺產、非遺傳統技藝,設計“金寨靈芝”Logo、廣告語、吉祥物,開發“一部專題片、一套書、一臺戲、一首歌”等系列宣傳產品;舉辦攝影書畫、產品包裝設計等活動;統一制作“金寨靈芝”公用品牌宣傳內容。 |
安排資金120萬元。 |
經主管部門批準,企業在北上廣深等大城市及機場、高鐵、高速等區域融合宣傳公用品牌、企業品牌和產品品牌。 |
按照廣告位租賃費的30%給予獎勵,每家最高獎勵5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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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主管部門批準,企業在省級以上電視臺、自媒體等平臺融合宣傳公用品牌、企業品牌和產品品牌。 |
按照廣告位租賃費的30%給予獎勵,每家最高獎勵5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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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辦全國藥用菌產業發展大會、專家論壇。 |
安排資金6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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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靈芝文化旅游融合發展 |
新建縣“金寨靈芝”文化博物館。 |
納入全域旅游項目建設。 |
打造1-2處靈芝文化旅游景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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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成一批“金寨靈芝”文旅融合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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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一批靈芝康養旅游精品線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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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市場營銷 |
經主管部門批準,企業參加國外、省外、省內縣外、縣內相關展會。 |
分別給予每個主體1萬元、0.5萬元、0.3萬元、0.2萬元補助。 |
經主管部門批準,企業爭獲全國優質產品評比金獎、省級相關產品擂臺賽擂主、省農博會等省級展會(含線上展會)優質產品金獎。 |
分別給予獎勵1萬元、1萬元、0.5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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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主管部門批準,企業在主銷地區設立公用品牌形象店、產品體驗中心面積達100-200平方米、200-300平方米、300平方米以上。 |
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20萬元、3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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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主管部門批準,企業建立海外自有品牌,拓展自營出口渠道。 |
“一事一議”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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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附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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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政策適用于在金寨范圍內從事靈芝生產加工的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村股份經濟合作社、家庭農場、社會團體、種植大戶等。 2.發生重大安全生產、產品質量安全責任事故的主體;違反法律法規、“金寨靈芝”公用品牌使用標準、協會章程經查實的主體,當年不享受相關扶持政策。 3.同一項目涉及其他同類扶持政策的,按就高原則,不重復享受。 |
一、起草背景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做好“土特產”大文章重要講話精神,切實落實省、市關于農業優勢特色產業發展要求,立足金寨靈芝資源優勢、產業基礎,著力打造全國靈芝良種繁育基地、綠色種植基地、加工供應基地、文旅融合發展示范區,推動金寨靈芝全產業鏈高質量發展,助力鄉村全面振興,根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進一步完善金寨靈芝全產業鏈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起草了《支持金寨靈芝全產業鏈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
二、決策依據
1.《中共安徽省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安徽省食用菌產業振興行動實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皖農工辦〔2021〕46號);
2.《金寨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金寨縣“十四五”食藥用菌產業發展規劃(2021—2025)〉的通知》(金政辦秘〔2022〕68號);
3.《金寨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金寨縣中藥(西山藥庫)產業發展規劃(2021—2030)〉的通知》(金政辦秘〔2022〕66號);
4.《中共金寨縣委 金寨縣人民政府關于推動全縣特色產業鏈式發展的指導意見》(金發〔2021〕8號)。
三、起草過程
根據市委市政府關于發展六安市農業優勢特色產業有關要求及縣委縣政府對靈芝產業發展的安排部署,縣人大對全縣靈芝產業發展情況進行走訪調研,會同縣農業農村局、縣文旅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財政局、縣中藥產業中心等單位,充分討論起草了《支持金寨靈芝全產業鏈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通過走訪經營主體、召開企業座談會、業務討論會等多種形式,充分聽取意見建議,于2025年3月18日形成了《支持金寨靈芝全產業鏈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征求意見稿),2025年3月21日至2025年4月20日面向群眾公開征求意見。
四、主要內容
《政策》由六部分組成,包括支持菌種培育提質、支持綠色基地增量、支持龍頭企業壯強、支持市場誠信經營、支持品牌營銷創建及附則部分。
(一)支持菌種培育提質。重點支持種質資源保護、提升菌種生產、建設靈芝養菌中心、航空航天育種培育、新品種選育。
(二)支持綠色基地增量。重點支持規模化基地建設、基地質量管控、立體種植設施建設(縣內)、靈芝特色農業保險(縣內)。
(三)支持龍頭企業壯強。重點支持龍頭企業培育、科技型企業培育、產品研發加工、招商引資、人才引進。
(四)支持市場誠信經營。重點支持地理標志申報及規范使用、標準制定、產品研發、產品溯源體系建設,發揮行業協會作用。
(五)支持品牌營銷創建。重點支持公用品牌規劃、公用品牌宣傳、靈芝文化旅游融合發展、市場營銷。
(六)附則。本政策適用于在金寨范圍內從事靈芝生產加工的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村股份經濟合作社、家庭農場、社會團體、種植大戶等。
五、工作目標
做好《政策》的宣傳工作,及時公開支持政策,提高政策知曉率;聯合相關單位嚴格按照《政策》的規定做好申報主體資格審核工作,做到嚴謹有序,高效快捷,及時兌現支持政策;主動接受社會監督,確保公開、公平、公正。
網絡渠道發表意見
其他渠道公眾意見及采納情況
序號 | 反饋來源 | 內容 | 采納情況 | 理由 |
1 | 網絡郵箱 | 建議提升菌種生產能力。“支持證照齊全的菌種生產主體生產銷售液體菌種、袋料菌棒”,生產銷售液體菌種如何支持?袋料菌棒如何獎補? “菌種生產主體年縣內銷售20萬棒以上的,每棒給予0.5元獎補”是指固體菌種還是袋料菌棒。固體菌種及袋料菌棒重量、質量標準應明確; 金寨靈芝孢子粉優良品質,是基于短椴木栽培條件產出的,袋料栽培能否產出高品質靈芝孢子粉,在金寨是否經過科學論證和規模栽培實踐(實驗室或小批量實驗不能說明問題)。據了解,全國靈芝栽培還沒有把袋料栽培作為高質量發展方向的先例。 |
未采納 | 對于液體菌種和袋料菌棒已在若干政策中明確支持標準; 袋料栽培靈芝在我縣已經開展了多年的栽培試驗,目前在多個鄉鎮已有種植,技術成熟,實踐證明通過木屑制作的袋料菌棒栽培與椴木栽培所產靈芝孢子粉在產量和質量沒有明顯差別,且林木耗材少。 |
2 | 網絡郵箱 | 靈芝養菌中心建設。“養菌面積達2000平方米”靈芝養菌可以采取多層立體養菌,如何計算面積。靈芝生產需要裝袋、滅菌、接種等多個環節,僅對養菌面積給予獎補,欠合理。 | 未采納 | “養菌面積達2000平方米”中,面積指的是通常所說的平面面積,不是立體養菌再折算成平面面積,支持政策已明確按固定資產實際投資額補助20%。 |
3 | 網絡郵箱 | 靈芝航天育種和新品種選育應全縣統籌,要和有實力的科研機構和高等院校合作開展,經營主體選育新品種,實用價值和推廣價值有待商榷。而且新品種也不是越多越好。 | 未采納 | 目前金寨靈芝新品種數量較少,新品種培育對產業發展有推進作用,航天育種是一個重要途徑,因此開展此項獎補。 |
4 | 網絡郵箱 | “縣內主體使用金寨靈芝良種和技術,在縣外(大別山區)規模種植50畝以上,且產品被縣內企業回購”疑似與附則第一條沖突。此項獎補認定可操作性差,容易引起套取獎補。金寨面積足夠大,應該吸引更多的主體到金寨來發展種植基地,為縣域產業發展壯大貢獻力量。 | 未采納 | 附則1指在縣內注冊的主體及大戶,因土地、林業政策限制,本地靈芝種植面積難以大幅增加,因此鼓勵縣內從事靈芝生產經營的主體、大戶到大別山其它縣區建設金寨靈芝基地。 |
5 | 網絡郵箱 | 新建GAP(中藥材生產質量管理規范)基地。靈芝作為保健品原料時,按保健品食品的規范管理即可。 | 未采納 | 此項獎補主要是為了鼓勵主體提高種植基地的標準化水平,加強溯源管理,提高產品質量。 |
6 | 網絡郵箱 | “經主管部門批準,企業在主銷地區設立公用品牌形象店、產品體驗中心”。線下實體店已經逐漸淡化,建議加大對線上營銷的政策支持。 | 未采納 | 目前靈芝產品銷售以線下銷售為主,線上銷售仍存在網絡銷售平臺限制,后續根據線上營銷發展情況及此試行政策執行效果再行修改。 |
7 | 網絡郵箱 | 設置政策周期并保持政策穩定。 | 未采納 | 該政策暫為試行,后續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
8 | 網絡郵箱 | 產業發展支持政策,應設立聯農帶農機制。 | 未采納 | 政策出臺后會以實施項目方式執行政策,項目實施方案將明確聯農帶農機制。 |
9 | 網絡郵箱 | 高質量發展的前提是有序發展,要引導加工企業深度鏈接一產主體,避免一哄而上,“谷賤傷農”。 | 未采納 | 與此政策相匹配的《金寨靈芝全產業鏈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鼓勵加工企業與合作社、家庭農場、大戶簽訂種植收購協議,實行訂單化生產。 |
10 | 網絡郵箱 | 統籌建設靈芝菌種及商業化菌棒加工中心,為種植戶提供優質高產栽培菌種及商品化栽培菌棒。 | 未采納 | 目前我縣已有3家取得生產許可的菌種廠,且政策已明確支持養菌中心建設。 |
11 | 網絡郵箱 | 為村集體參與靈芝產業鏈高質量發展設立單獨政策支持; | 未采納 | 附則1的政策適用范圍已包含村股份經濟合作社。 |
12 | 網絡郵箱 | 出臺相關配套政策。如:靈芝生產所需林木原材料問題,靈芝生產基地占用耕地問題、靈芝生產養菌中心建設用地問題。 | 未采納 | 與此政策相匹配的《金寨靈芝全產業鏈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中已明確優先安排靈芝產業建設用地,配套公共服務等基礎設施。 |
13 | 網絡郵箱 | 產業重點鄉鎮政策支持。 | 未采納 | 此政策支持范圍包括靈芝產業重點鄉鎮,靈芝產業重點鄉鎮本就有優勢,獲得的支持也多,不宜再另出臺支持政策。 |
14 | 網絡郵箱 | 技術推廣和服務體系建設。全縣僅有縣中藥產業中心作為主管單位,而鄉鎮缺少技術推廣和服務人員。除完善技術推廣和服務體系建設外,還應支持能扎根鄉村一線的鄉土人才培養和政策支持,為一線生產人員提供實用技術培訓,可以借鑒“師帶徒”模式,筑牢源頭,固本培元。 | 未采納 | 縣中藥產業中心、縣農業農村局、縣人社局等單位每年安排有相關技術培訓。 |
15 | 網絡郵箱 | 建議支持企業做大做強,給予靈芝企業新、改、擴建廠房及升級改造設備設施等固定資產投入給予補貼。 | 未采納 | 支持企業做大做強,但以補貼的形式支持靈芝企業新、改、擴建廠房及升級改造設備設施不符合相關政策。 |
16 | 網絡郵箱 | 建議推動市縣級公共服務平臺(中試平臺)的申報和建設,給予企業相對應的政策支持。 | 未采納 | 支持政策已明確對企業新認定國家級質檢中心、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省級研發中心等進行獎補。 |
17 | 網絡郵箱 | 建議對于企業投入標志性靈芝文化館建設項目給予政策支持。 | 未采納 | 縣內已有多家靈芝企業建設了靈芝文化展廳(館),現對企業建設文化館不宜進行普遍支持,且“標志性”含義不明確、難界定。 |
18 | 網絡郵箱 | 對于“三、支持龍頭企業壯強→招商引資→對新供地的工業投資項目,在約定建設期內竣工,投資總額超過5億元(含)的” 支持政策“按照縣招商政策兌現”,該獎補條件對于靈芝企業來說設置門檻過高。且缺少新建生產線的政策支持。 |
未采納 | 本條政策已取消。對研發加工已有相關支持政策,不宜對加工的所有環節都進行支持。 |
19 | 網絡郵箱 | 對于“四、支持市場誠信經營→制定標準→支持靈芝企業(第一起草單位)當年參與起草制訂市級以上地方標準的獎補條件設置門檻過高,僅對第一起草單位有政策支持,該政策忽視技術協同價值。并且由于國家、行業標準立項門檻高,全國范圍內第一起草單位 90%以上為科研院所或者央國企,民營企業實際承擔率不足5%。建議放寬標準,對前三名起草單位制定支持政策。 | 部分采納 | 獎補條件已修改為“署名第一的企業”,起草單位中如果有多家靈芝企業,在企業排序中位列第一(可以不是第一起草單位)即可獲得獎補。 |
征集小結(結果反饋)2025年4月25日 15時20分
網絡公開征求意見采納情況 | ||||
2025年3月21日至2025年4月20日,縣中藥產業中心向社會征集對《支持金寨靈芝全產業鏈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試行)》(征求意見稿)的意見建議,在征求意見期間,收到反饋意見19條,采納1條,特此說明。 | ||||
序號 | 反饋來源 | 內容 | 采納情況 | 理由 |
1 | 網絡郵箱 | 建議提升菌種生產能力。“支持證照齊全的菌種生產主體生產銷售液體菌種、袋料菌棒”,生產銷售液體菌種如何支持?袋料菌棒如何獎補? “菌種生產主體年縣內銷售20萬棒以上的,每棒給予0.5元獎補”是指固體菌種還是袋料菌棒。固體菌種及袋料菌棒重量、質量標準應明確; 金寨靈芝孢子粉優良品質,是基于短椴木栽培條件產出的,袋料栽培能否產出高品質靈芝孢子粉,在金寨是否經過科學論證和規模栽培實踐(實驗室或小批量實驗不能說明問題)。據了解,全國靈芝栽培還沒有把袋料栽培作為高質量發展方向的先例。 |
未采納 | 對于液體菌種和袋料菌棒已在若干政策中明確支持標準; 袋料栽培靈芝在我縣已經開展了多年的栽培試驗,目前在多個鄉鎮已有種植,技術成熟,實踐證明通過木屑制作的袋料菌棒栽培與椴木栽培所產靈芝孢子粉在產量和質量沒有明顯差別,且林木耗材少。 |
2 | 網絡郵箱 | 靈芝養菌中心建設。“養菌面積達2000平方米”靈芝養菌可以采取多層立體養菌,如何計算面積。靈芝生產需要裝袋、滅菌、接種等多個環節,僅對養菌面積給予獎補,欠合理。 | 未采納 | “養菌面積達2000平方米”中,面積指的是通常所說的平面面積,不是立體養菌再折算成平面面積,支持政策已明確按固定資產實際投資額補助20%。 |
3 | 網絡郵箱 | 靈芝航天育種和新品種選育應全縣統籌,要和有實力的科研機構和高等院校合作開展,經營主體選育新品種,實用價值和推廣價值有待商榷。而且新品種也不是越多越好。 | 未采納 | 目前金寨靈芝新品種數量較少,新品種培育對產業發展有推進作用,航天育種是一個重要途徑,因此開展此項獎補。 |
4 | 網絡郵箱 | “縣內主體使用金寨靈芝良種和技術,在縣外(大別山區)規模種植50畝以上,且產品被縣內企業回購”疑似與附則第一條沖突。此項獎補認定可操作性差,容易引起套取獎補。金寨面積足夠大,應該吸引更多的主體到金寨來發展種植基地,為縣域產業發展壯大貢獻力量。 | 未采納 | 附則1指在縣內注冊的主體及大戶,因土地、林業政策限制,本地靈芝種植面積難以大幅增加,因此鼓勵縣內從事靈芝生產經營的主體、大戶到大別山其它縣區建設金寨靈芝基地。 |
5 | 網絡郵箱 | 新建GAP(中藥材生產質量管理規范)基地。靈芝作為保健品原料時,按保健品食品的規范管理即可。 | 未采納 | 此項獎補主要是為了鼓勵主體提高種植基地的標準化水平,加強溯源管理,提高產品質量。 |
6 | 網絡郵箱 | “經主管部門批準,企業在主銷地區設立公用品牌形象店、產品體驗中心”。線下實體店已經逐漸淡化,建議加大對線上營銷的政策支持。 | 未采納 | 目前靈芝產品銷售以線下銷售為主,線上銷售仍存在網絡銷售平臺限制,后續根據線上營銷發展情況及此試行政策執行效果再行修改。 |
7 | 網絡郵箱 | 設置政策周期并保持政策穩定。 | 未采納 | 該政策暫為試行,后續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
8 | 網絡郵箱 | 產業發展支持政策,應設立聯農帶農機制。 | 未采納 | 政策出臺后會以實施項目方式執行政策,項目實施方案將明確聯農帶農機制。 |
9 | 網絡郵箱 | 高質量發展的前提是有序發展,要引導加工企業深度鏈接一產主體,避免一哄而上,“谷賤傷農”。 | 未采納 | 與此政策相匹配的《金寨靈芝全產業鏈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鼓勵加工企業與合作社、家庭農場、大戶簽訂種植收購協議,實行訂單化生產。 |
10 | 網絡郵箱 | 統籌建設靈芝菌種及商業化菌棒加工中心,為種植戶提供優質高產栽培菌種及商品化栽培菌棒。 | 未采納 | 目前我縣已有3家取得生產許可的菌種廠,且政策已明確支持養菌中心建設。 |
11 | 網絡郵箱 | 為村集體參與靈芝產業鏈高質量發展設立單獨政策支持; | 未采納 | 附則1的政策適用范圍已包含村股份經濟合作社。 |
12 | 網絡郵箱 | 出臺相關配套政策。如:靈芝生產所需林木原材料問題,靈芝生產基地占用耕地問題、靈芝生產養菌中心建設用地問題。 | 未采納 | 與此政策相匹配的《金寨靈芝全產業鏈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中已明確優先安排靈芝產業建設用地,配套公共服務等基礎設施。 |
13 | 網絡郵箱 | 產業重點鄉鎮政策支持。 | 未采納 | 此政策支持范圍包括靈芝產業重點鄉鎮,靈芝產業重點鄉鎮本就有優勢,獲得的支持也多,不宜再另出臺支持政策。 |
14 | 網絡郵箱 | 技術推廣和服務體系建設。全縣僅有縣中藥產業中心作為主管單位,而鄉鎮缺少技術推廣和服務人員。除完善技術推廣和服務體系建設外,還應支持能扎根鄉村一線的鄉土人才培養和政策支持,為一線生產人員提供實用技術培訓,可以借鑒“師帶徒”模式,筑牢源頭,固本培元。 | 未采納 | 縣中藥產業中心、縣農業農村局、縣人社局等單位每年安排有相關技術培訓。 |
15 | 網絡郵箱 | 建議支持企業做大做強,給予靈芝企業新、改、擴建廠房及升級改造設備設施等固定資產投入給予補貼。 | 未采納 | 支持企業做大做強,但以補貼的形式支持靈芝企業新、改、擴建廠房及升級改造設備設施不符合相關政策。 |
16 | 網絡郵箱 | 建議推動市縣級公共服務平臺(中試平臺)的申報和建設,給予企業相對應的政策支持。 | 未采納 | 支持政策已明確對企業新認定國家級質檢中心、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省級研發中心等進行獎補。 |
17 | 網絡郵箱 | 建議對于企業投入標志性靈芝文化館建設項目給予政策支持。 | 未采納 | 縣內已有多家靈芝企業建設了靈芝文化展廳(館),現對企業建設文化館不宜進行普遍支持,且“標志性”含義不明確、難界定。 |
18 | 網絡郵箱 | 對于“三、支持龍頭企業壯強→招商引資→對新供地的工業投資項目,在約定建設期內竣工,投資總額超過5億元(含)的” 支持政策“按照縣招商政策兌現”,該獎補條件對于靈芝企業來說設置門檻過高。且缺少新建生產線的政策支持。 |
未采納 | 本條政策已取消。對研發加工已有相關支持政策,不宜對加工的所有環節都進行支持。 |
19 | 網絡郵箱 | 對于“四、支持市場誠信經營→制定標準→支持靈芝企業(第一起草單位)當年參與起草制訂市級以上地方標準的獎補條件設置門檻過高,僅對第一起草單位有政策支持,該政策忽視技術協同價值。并且由于國家、行業標準立項門檻高,全國范圍內第一起草單位 90%以上為科研院所或者央國企,民營企業實際承擔率不足5%。建議放寬標準,對前三名起草單位制定支持政策。 | 部分采納 | 獎補條件已修改為“署名第一的企業”,起草單位中如果有多家靈芝企業,在企業排序中位列第一(可以不是第一起草單位)即可獲得獎補。 |